一、往届生和外地回珠报考的珠海户籍考生统称为社青类考生。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22-28日(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二)报名地点:考生可就近到市招生办(香洲人民东路112号)或斗门、金湾区教育局。
(三)需提交材料(复印材料大小统一为A4纸张):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应届生提交加盖学校、教育局公章的学籍证明;往届生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属于政策性照顾的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因身体条件需申请体育考试缓考、免考、择考的提交相关材料。
6、现场照相或提交白底数码相片一份。
(四)考生报名时需交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费70元。
(五)报名流程:
1、交验材料,领取报名须知、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初始密码,填写报名登记表;
2、凭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缴纳考试费70元;
3、根据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体育考试项目、特长生报考项目;
4、电子摄像;
5、凭缴费回执打印、领取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打印、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说明
特长生招生学校术科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13年5月5日-6日。
需参加特长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请留意珠海招考网(www.zheec.net)有关文件。
四、体育考试说明
(一)社青类考生需于5月26日早8:00凭体育准考证到珠海紫荆中学桃园路校区(香洲区桃园路1号)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8:00入场,8:20分停止入场,8:30分开始考试。
(二)2013年我市中考体育项目为两项:
1、必考项目——200米跑。
2、选考项目——在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考试项目。
五、领取报考指南
5月26日到市招生办或体育考试考场凭体育考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中考报考指南》
六、文化课考试说明
1、6月18-19日,凭体育考试准考证到市招生办换领中考准考证。
2、考试时间: 6月20-22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填报志愿
6月23-26日到市招生办填报志愿,打印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家长签名。
八、具有珠海市户口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政策性照顾(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珠海市户籍的应届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一)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接升入普通高中。
(二)下列各类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现役军人军官证)。
2、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少数民族考生情况登记表、户口簿)。
(三)下列各类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2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
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提供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出生证明、护照)。
2、台湾省青年(提供市级台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以上各类证明交验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学校须在审核完毕后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
(五)以上各项政策,考生凭相关证明资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计分。
九、2013年中考考试科目设置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六科。
2、中考体育考试成绩100%(总分100分)由体育考试项目成绩(95%)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5%)组成。
(二)计分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二科满分为100分,计入中考总分。
2、思想品德与历史,不计入总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体育科满分为为45分,计入中考总分。
4、2013年我市中考总分满分为605分。
十、中考体育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免考
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折算后为27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十一、中考体育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择考
(一)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见附件1),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或选考)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
(二)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十二、中考体育考试择考标准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
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
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
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十三、中考体育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缓考
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原件提前到我局招生办和体卫艺科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缓考。具体要求参看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珠海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珠教体〔2012〕29号)。
十四、在斗门、金湾区报名的社青类考生按斗门、金湾区教育局安排考试。
十五、联系电话:市招生2124373斗门区招生办5522493 金湾区招生办 7263881。
十六、 其他有关问题,请及时登录珠海市招生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www.zheec.net
二〇一三年三月